各直属基层工会:
自省总直属基层工委开展"争创一流基层工会"活动以来,各直属工会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《山西省总工会直属基层工委争创一流基层工会达标竞赛考核标准》,对标检查,不断完善制度,改进工作,努力争创全国、全省一流基层工会。各直属工会及其下属基层工会在自身建设和组织建设等各方面,都得到了提高,整体工作有了较大提高,有效地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密切了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,为推动和促进我省转型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为调动各基层工会及广大工会干部的积极性,进一步推动争创一流基层工会活动的深入开展,省总属基层工委决定今年再评选认定一批"四星级基层工会",同时对在开展这一活动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的"优秀工会工作者"进行表彰。现将评选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:
"四星级基层工会":直属工会及其下属工会未被认定为四星级基层工会的基层工会。申报数额直属大型企事业工会为1家,其他直属基层工会由工委直接考核认定。
"优秀工会工作者":评选对象为各直属工会及其下属基层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。申报人数直属大型企事业工会可推荐2人,其他直属基层工会不超过1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:
"四星级基层工会":对照《山西省总工会直属基层工委争创一流基层工会达标竞赛考核标准》,达到400分以上的基层工会。
"优秀工会工作者":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;热爱工会工作,立足本职,钻研业务,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,得到党政和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。
三、评选要求:
1.坚持群众路线,充分发扬民主。评选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履行程序,接受群众监督。
2.坚持评选条件,确保评选质量。要以现实表现、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评选标准,好中选优,不搞平衡照顾。
3.坚持面向基层。"优秀工会工作者"的评选要面向一线基层工会干部,向一线基层工会干部倾斜。
四、报送时间:
各基层工会推荐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要认真填写申报表,于8月底前将申报表交至省总直属基层工委。
附件:
1."四星级基层工会"申报表
2."优秀工会工作者"申报表
山西省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作委员会
2013年8月5日
山西省总工会直属基层工委
单位名称 | | |||||||
职工总数 | | 工会专职干部数 | | |||||
主 要 事 迹 | ||||||||
单位工会意见 | 盖 章 年 月 日 | 上级单位工会意见 | 盖 章 年 月 日 | 省总直属基层工委意见 | 盖 章 年 月 日 |
"四星级基层工会"申报表
山西省总工会直属基层工委
"优秀工会工作者"申报表
姓名 | | 性别 | | 年龄 | | ||||
民族 | | 文化程度 | | 政治面貌 | | ||||
工作单位 | | 职务 | | ||||||
主 要 事 迹 | |||||||||
单位工会意见 | 盖 章 年 月 日 | 上级单位工会意见 | 盖 章 年 月 日 | 省总直属基层工委意见 | 盖 章 年 月 日 |